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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信息 >《人民日报》记者专访《商业保险+专业组织 双管齐下防“医闹”》

 

                             

            缺乏第三方、赔偿难到位、各说各的理……使医患矛盾升级的症结如何化解?

                                                   商业保险+专业组织
                             双管齐下防“医闹”

                                                                                                                                    本报记者 曲哲涵

                                                                                                                    《 人民日报 》( 2012年05月10日   13 版)

  【阅读提示】

  近年来,医疗卫生领域医患矛盾纠纷大量增加,伤害医务人员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缺乏公允的第三方平台、患者依法维权途径有限、医疗赔偿难以及时到位、医院为了息事宁人“私了”纵容医闹……种种情况,形成“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的羊群效应,给职业“医闹”以牟利空间,加剧了医疗纠纷处理的难度。

  到底由谁来做调解医患纠纷的第三方平台才有公信力?患者不懂医疗知识,扯起皮来讲不清理怎么办?如何防止医院顶不住医闹压力“私了”?赔偿怎样才能及时到位?……天津作出了尝试。

  

  2009年,天津市建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实施《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要求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院投保“医疗责任保险”。患者索赔额1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案件须转至“医调委”进行调解,医患双方达成理赔协议后,由保险公司向患方支付赔款。

  实行3年来,情况怎么样?记者进行了采访。

  医患纠纷,找谁说理能服气

  “如果调解机构隶属卫生主管部门,群众觉得有‘亲子’关系,会偏心;如果是保险公司开办的,又有盈利的嫌疑。”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欧阳澍介绍说。

  天津“医调委”的运营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拨付,是独立于医患双方、卫生行政部门和保险机构之外的第三方专业组织。调解服务不收取当事人任何费用,赔偿依据均来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我们不搞‘和稀泥’,每一分钱都赔得有出处,确保公信力!”欧阳澍说。

  张秀荣大妈告诉记者,2010年她做了甲状腺囊肿手术后,有恶心、晕眩等不良反应,每天都靠药物维持。换家医院做复查,医生怀疑她的甲状旁腺在术中受损。“医院应该赔偿我,可事情过了一年多,人家能认账吗?没想到调解员最后给我要回来11.5万元。”

  “医疗专业问题上,患方处于绝对弱势。调解员的专业能力,是患方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欧阳澍介绍说,委员会22名调解员都有医学、法学的专业知识背景以及工作经验,此外他们还从社会上聘请了20多位医学和法学专家组成咨询委员会,遇到疑难案件集体讨论。

  “事实证明,只要渠道畅通,群众都愿意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没人愿意诉诸法律耗时耗力,或者找‘医闹’非法维权!”天津市司法局冯处长告诉记者。

  患者扯皮,说不清理怎么办

  “有些医疗纠纷,医生并没有责任。但因为诊断文字记录不全、问诊程序不规范等原因而‘百口莫辩’。”天津市环湖医院院长王金环举例说,去年该院收治了一位病情危重的脑膜癌患者。由于风险高,北京各医院均已拒绝手术,但患者家属执意开颅,表示愿承担一切手术风险。院方为防止日后纠纷,与患者家属签署了经律师公证的书面协议,后又拍摄了公证录像。但即便这样,患者手术中死亡后,家属仍然要求医院赔偿。

  “目前医疗纠纷多发,一定程度上是因为社会矛盾积累后,将医院作为出口集中‘宣泄’。我们理解患者的心情,但说实话,在很多情况下医生们也是弱势一方,希望得到人民调解机制的保护。”

  医调委的专业性和公正立场,为司法局、卫生局牵头召开医疗纠纷处置工作联席会议提供了“凭证”。3年中通过“医调委”的有效调解,共控制群体上访事件16起,避免有民转刑矛盾激化倾向的纠纷7起,防止自杀事件9起,化解群体械斗事件2起。

  医疗事故,无钱赔偿怎化解

  “以往各医院面对患者索赔,且不说赔偿金标准因人、因案不一,就连这笔款项的出处,医院财务部门做账时都很尴尬,赔偿时限的人为因素也很大。”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医责险部经理李立强介绍说。事实上,有时对医疗事故,院方“赔不起”、“不肯赔”,是导致医患纠纷迟迟不能得到解决,甚至医闹升级的主要原因。

  2009年,“医疗职业责任保险”被纳入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的理赔员在医调委驻点办公。

  由于各医院提前投保了“医责险”——等于赔款已经提前掌握在保险公司手中,医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3天内,保险公司就能划款到账。  

  保险公司根据医院等级、医护人员数量、床位数等测算基础保费费率。各医院可选择全年100万元至500万元的保额,相应的,案均赔偿上限为5万元至50万元。“这个额度覆盖了大多数赔案,如果经调解赔偿额超过合同限额,则由医院自行解决。”李立强说。

  医责险的费率实施浮动制,以此奖优罚劣。“对实施精细化管理、医疗纠纷发生数量和赔付低的医院,来年续保费用优惠幅度可达50%,对管理混乱、纠纷高发、理赔金额高的医院,续保费用最高涨幅是上一年度的3.5倍。”李立强说。这意味着事故多发的医院会为此多支付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保费,医院改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的主动性被调动起来了。

  “市政府给保险公司定的经营原则是‘保本微利’,3年来我们的综合成本率始终在100%左右,实际上是不赔不赚。”分公司总经理续莹说。

  禁止“私了”,羊群效应可防范

  “天津市坚持‘高压线’原则,索赔额超过万元的医疗纠纷医院无权‘私了’,必须转至‘医调委’接受调解。”天津市卫生局副局长申长虹介绍说,医疗机构若违规,其党政领导均将被免职。 

  “只有这样,才能遏制‘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的羊群效应,把医疗纠纷引到医院外依法依规解决,防止医闹现象和恶性事件的发生。”申长虹介绍。

  禁止医患纠纷“私了”,让医调委掌握了全市医疗事故的第一手资料。欧阳澍介绍,医调委遇复杂案件,会找专家会诊,不让医院蒙混过关;每个月,相关部门碰头分析多发事故成因,及时反馈给医院;每年,联席会议综合全年事故情况明确下一个“攻坚”目标。

  “根据规定,医院内部必须启动医疗事故问责程序。”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医务处处长王燕告诉记者,医院会听取当事医生的申辩以及专家组意见,然后根据“是否新技术应用、是否存在并发症、是否存在人为失责”等标准,评判医生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对其做出经济、行政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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