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调委与保险机构召开医疗纠纷调解与理赔工作第七次研讨会
为推进《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条例》实施,加强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与保险理赔工作的沟通协作,提高医疗纠纷调解工作质量,市医调委、太保财险天津分公司、人保财险天津分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25日在蓟县召开了医疗纠纷调解与理赔工作第七次研讨会。市医调委全体工作人员、太保医责险部全体工作人员及人保、市司法局基层处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市医调委主任欧阳澍在研讨会上作了《医疗损害之过错及因果关系》的主题报告。与会人员对主题报告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
会议认真分析了当前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中面临的各种复杂情况和具体问题,强调了医疗纠纷受理过程中应注重审核委托代理人资格、人数及授权真实性问题,明确了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法律依据和测算方法,重申了在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中,必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保险理赔两大机制的特色和优势,加强调解和理赔工作之间的沟通协调和衔接配合。同时,会议还就小额赔偿案件结案等相关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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