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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信息 >市医调委召开专门会议 贯彻四部委会议精神

                               

    市医调委召开专门会议 贯彻四部委会议精神

2016年4月1日市医调委召开全体会议,贯彻全国医疗管理暨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市医调委主任张有强主持会议。首席调解员张志纯向全体工作人员传达了会议精神。
         张有强主任指出,此次会议对于依法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巩固和深化医改成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张有强主任强调,四部委会议的核心是“明确分清责任前不得赔偿,有违法犯罪行为未进行处理不得进行调解”。这是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们一定要进一步认真学习四部委会议精神,坚持依法调解的理念,在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中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
         张有强主任对市医调全体工作人员委提出3个要求:一是在工作中要坚持正确的理念,就是爱党、爱国、爱人民。二是做事要坚持敬业、认真、协作。三是做人要坚持善心、虚心、小心。
        张有强主任指出:在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中要做到“三个提高,三个降低,三个促进”。“三个提高”就是提高受理数、提高成功率、提高医患双方满意度。“三个降低”就是:降低次生矛盾的发生,降低不满意率,降低不合理的赔付。“三个促进”就是通过调解工作促进医患和谐关系的建立,促进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保障,促进医疗水平的提高。
         张有强主任强调:在工作中要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依法调解,坚持严格管理队伍,坚持为大局服务的意识。

版权所有 : 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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