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沟通协作 提高医疗纠纷调解工作质量
市医调委与太保医责险部召开第八次研讨会
为贯彻落实2016年4月国家卫计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条例》的实施,提高医疗纠纷调解工作质量,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医责险部于2016年8月19日至21日召开医疗纠纷调解与理赔工作第八次研讨会。市医调委主任张有强、太保财险天津分公司总经理王勇、太保财险天津分公司医责险部经理李立强、人保财险天津分公司责信险部总经理刘玉书出席会议。市医调委、太保天津分公司医责险部全体同志参加会议,人保天津分公司医责险部、市司法局基层处派员参加会议。
会议就调解和理赔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双方一致认为,天津市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显著成效,是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两个机制共同发挥作用,调解和理赔工作贯彻优先沟通,善意沟通,理性沟通,有效沟通的要求,坚持案沟通、月协调、年研讨工作制度的结果。我们一定要珍惜八年来共同拼搏走过的艰辛之路和来之不易的成果。
会议提出:一是要进一步加强调解、理赔工作的沟通协作;二是要进一步严格调解程序,遵守工作纪律;三是要把握好调解和理赔工作中的几个具体问题,保证调解工作的公平公正。
太保财险天津分公司总经理王勇在讲话时指出,保险和调解两个机制构成了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工作的灵魂,发挥好两个机制的作用,再加上调解员及理赔员对工作的热爱和敬业精神,我们会继续作出新的贡献,我们对天津市的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前景充满信心。
医调委主任张有强强调,医调委与保险公司两个不同的机制,需要共同发挥作用,缺一不可。我们一定要站在维护天津社会和谐稳定、共建平安天津法治天津美丽天津的大局来认识医疗纠纷调解和理赔工作,把人民调解和医责险制度在医疗纠纷处置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发挥到最大化。
会议形成了《医疗纠纷调解与保险理赔工作第八次研讨会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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