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促发展 共创新格局
京津冀医疗纠纷调解组织签署
《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协同发展框架协议》
近日,北京、保定、承德、沧州、衡水、邯郸、廊坊、秦皇岛、石家庄、唐山、邢台、张家口、天津十三家医疗纠纷调解组织联合签署了《京津冀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协同发展框架协议》。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引领下,京津冀医调组织2015年起就共同思考推进京津冀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协同发展的部署规划,共商促进京津冀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科学发展的新思路。在2016年9月举行的首届京津冀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协同发展研讨会上,提出了签署《京津冀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协同发展框架协议》的动议。经京津冀医调组织认真协商,就京津冀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协同发展达成共识。
一是要建立三地合作研讨交流机制,定期举办交流研讨会、探索专家异地咨询、建立数据互通平台、加强培训互学工作;二是要加强调解员队伍专业化建设;三是要促进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理论研究;四是要探索医疗纠纷在线调解模式;五是要推进医疗纠纷多元化解进程。
《京津冀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协同发展框架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京津冀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协同发展有了一个良好开端。协议的实施将成为沟通合作协同发展的平台,有力推进京津冀医疗纠纷调解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升调解工作软实力,在推进医疗纠纷矛盾化解、创造和谐医疗环境、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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