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调委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受到表彰
在11月10日举行的天津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天津市医调委受到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的表彰。天津市医调委被评为2016年度天津市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姜兆理、范丽莹同志被评为2016年度天津市优秀人民调解员。
天津市医调委在市司法局党委、市人民调解员协会的正确领导和有力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法调解理念指导下的创新实践,全力贯彻《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条例》,全力提高医疗纠纷调解质量,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姜兆理同志牢固树立人民调解为人民的宗旨,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践行依法调解的核心工作理念。倾情调解,做医患信得过的人民调解员;依法调解,做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调解员;努力学习,做精通医疗纠纷调解的调解员,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突出业绩。
范丽莹同志以满腔热忱和高度责任感从事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刻苦钻研与医疗纠纷调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调解中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全身心地投入每一起纠纷的调解,以对人民群众的深挚感情和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化解了众多矛盾纠纷,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事业中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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